呼市倉儲貨架發生變化時,應做到以下幾點:A)倉儲貨架的變化會導致安全承載能力,應由原供應商進行評估和操作。b)貨架變更時,應卸載。c)貨架結構全部變化完成后,應更換發生變化的安全荷載標志。d)對于帶背部支撐的倉儲貨架,當梁位置發生變化時,呼市倉儲貨架應改變支撐節點位置,重新定位梁間的水平支撐。e)除非倉儲貨架設計師批準,不得通過焊接或螺栓連接來添加或更換倉儲貨架。
3存儲工具:應按供應商規定的加載方式進行裝載,不得超過供應商規定的大荷載。工作條件好,強度足夠。尺寸、類型和公差應與倉儲貨架結構相匹配。4單元荷載的放置。(1)超過供應商規定的大單元荷載不得放置。(2)貨物堆放或托盤存放應保證不掉落。(3)倉儲貨架應設置警示標志,顯示其大額定荷載和加載方式等重要信息。當一個存儲區域內有多個不同的承載能力存儲貨架時,存儲貨架應清楚地顯示相關的大額定荷載和加載方式。(4)除非在倉儲貨架設計中考慮過,否則單元負荷的實際尺寸不得超過保證倉儲貨架安全運行所需的凈空(如圖所示,托盤負荷類型影響負荷布置)(5)荷載布置應根據貨物的實際情況確定。荷載布置應與設計承載能力一致。參考供應商提供的加載方式。(6)放置荷載時不要站在貨架上。(7)叉車應隨時小心駕駛,避免對貨架造成碰撞損壞。(8)規定的單元負荷托盤應按規定的正確方向放置在倉儲貨架的支撐構件上。托盤支撐和梁軌道的正確方向。(9)呼市倉儲貨架托盤支撐上的定位托盤應與前后方向的一對托盤架梁或左右方向的入口架梁導軌對稱布置。(10)貨架低托盤支撐在地板上時,應在通道兩側設置托盤放置導線進行定位。